避免長照悲歌一再發生 政策不要再殺人!

 

【楊聰財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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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師

 

20231213日自由時報新聞報導:台南市歸仁區13日發生56歲許姓男子刺死中風及失智老母親的人倫悲劇。許男事後自殘,被捕送醫治療;他供稱,不堪長期照顧年近八旬母親的壓力,當天清晨叫母親起床,她卻反覆跌倒,自己懷疑母親是故意的,情緒失控揮刀。全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移送。根據調查,許男與母親感情不錯,母親中風超過10年,近來出現失智症狀,8月起申請市府長照服務,上午8點到下午5點有外籍看護到宅協助,其餘時間由許男照顧,餵食及照顧頗為辛苦。13日早上,許男叫喚母親起床,媽媽起床後卻跌倒,扶起後又再次跌倒,他頓時情緒激動,持刀刺殺母親,隨後自殘,還傳簡訊「媽媽不痛了」給妹妹,逃到歸仁一處公墓。許男落網時神情呆滯,頸部血流如注,因傷口太大,住院清創治療。

 

2023516日新聞媒體報導【5 44 起身心障礙長照悲歌共赴死 身障團體:僵化評估逼人走絕路】

臺灣公民對話協會以及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都有表達看法,筆者整理如下。

他們爬梳了臺灣在 2017-2022 5 年間,有關「照顧者殺害身心障礙家人」的新聞和判決書,整理出這期間發生過的 44 起案件,並初步分析其中的樣態:

1平均照顧時間很長:多數案件中,照顧者照顧身心障礙家人長達 10 年以上,最高達 40-50 年。
2、一半以上照顧者選擇共同赴死或自殺:44 起案件中,有 29 案照顧者和障礙者家人共同赴死,或是在事件發生後自殺。
3、事發後超過1人以上自殺:44 起案件中,有 17 案的家庭中,有「一人以上」的照顧者或家人,在身心障礙家人死去後自殺。
4、選擇殺害障礙者家人的原因:多數照顧者因為經濟壓力、照顧困境而做出殺害家人的決定。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照顧者,則多數因為做出此決定後感到自責。
5、受害障礙者樣態多元:受害的身心障礙者大部分是在出生後或青少年時期,就已經處於身心障礙的狀態。有 3 成以下受害者,被害時年齡為 65 歲以下;另有超過 2 5 的被害人屬於心智障礙類別(包括自閉、過動、精神疾患、失智等)。

#為什麼說:長照失能評估僵化,逼家庭走上絕路!

根據目前的《長期照顧服務法》,除了老年人,身心障礙者也應是受此服務的重要群體。但實際上相應而來的服務,卻不符合需求、無法確實支持身心障礙者生活。舉例來說,現在要申請長照資源,要先填寫「失能評估」表格,但是這些評估工具非常僵化,只側重對一個人「身體失能程度」的評估,忽略了一個人在失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角色、忽略一個人在真實生活中的多元樣態和需求。

例如,評估你無法自己煮飯,就訓練你備餐;評估你沒有辦法翻身洗澡,就安排你身體照顧等相關服務。但是,例如一位女性障礙者,她可能同時是一位媽媽,她在家中就不可能只有洗澡、上廁所等生理需求,還會需要更多元的支持,來減輕身體障礙在育兒生活上的負擔。或者,來申請的障礙者也可能是運動員、是繪圖設計師、是學生,他們在基本生理需求、就醫協助之外,也很需要其他生活支援,例如協助開電腦、協助使用輔具工作、做功課等。但是在目前的長照制度下,居服員並不會協助做這些事情,他們僅能「按表辦事」,不在表格內的工作項目(通常僅侷限於身體上的基本照顧,例如吃飯、洗澡)就不會做。無法讓障礙者在協助之下,培養更多長久的能力、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此外,由於目前的評估方式是,評估一個人「真的沒有辦法做到」某件事情,才會被判定失能並安排服務。但是在很多實際情況下,障礙者雖然可以自己做某件事,卻可能非常吃力,或者會導致障礙程度更嚴重,卻還是無法申請到相應的服務。

所以僵化的評估方式、缺乏彈性的服務和使用規則,預設著一個人沒有其他的工作或生活,預設一個失能的人,只會有基本生理或就醫需求。這是現行長照制度的最大問題。衛福部在長照預算共編列超過800,錢要用在刀口上,盡快的檢討「失能評估」表格方式顯然是勢在必行,希望所有參與選舉的總統與立法委員候選人,都能夠正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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