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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不洗澡會被判離婚!

【楊聰財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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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師

-臨床教授

 

202414ETTODAY新聞雲報導【控丈夫每天不洗澡就上床睡 妻氣到分房5年離婚獲准】,真的很有意思,又發人深省:清潔習慣也會影響到婚姻!本人以一位注重腦健康的精神科醫師,以及專業社會心理學教師的立場,來探視這個問題。

這則新聞重點如下:太太指控丈夫個人衛生習慣不佳,每天都不洗澡就上床睡覺,也不幫忙分擔家事,還經常因為金錢債務問題吵架。夫妻倆已經分房5年,太太再也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因此決定離婚,丈夫的父親也出庭證實媳婦的說詞。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因為感情不睦,時常發生爭吵,導致長期分房而居,期間兩人均未想要修復婚姻破綻,也沒有良性互動,僅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最終裁定准許太太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
    類似因為不洗澡訴請終止婚姻關係的案子還不少,到GOOGLE網站打入「不洗澡 離婚」關鍵字,就會看到很多相關報導。例如【天秤座法律網】的文章「夫不愛洗澡 妻判准離婚」,文章提到彰化一名黃姓男子不愛洗澡,冬天一個禮拜洗一次澡,連夏天也常好幾天不洗澡,身上臭味令妻子受不了!丈夫還常懷疑妻有外遇,為捉姦躲在後車廂嚇妻子,氣得妻訴請離婚。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兩人婚姻已無互信、互諒和相愛基礎,判准離婚,並將兩名子女監護權判給女方。法官調查,黃姓男子與妻子均約四十歲,兩人十八年前結婚,育有一男一女,卻因丈夫不愛洗澡怪癖、有家暴惡習和疑神疑鬼,鬧到離婚收場。雖黃男否認指控,但其兩名子女出庭作證和媽媽口徑一致,故採信黃妻指控。妻子也指控,黃男脾氣暴躁常亂發脾氣,展現大男人主義作風,兩人意見不一,就用三字經辱罵她。最讓她受不了的是,黃衛生習慣差,不愛洗澡,冬天常一星期才洗一次,連夏天都常好幾天不洗,身上散發難聞臭味,她和子女都無法忍受,拜託丈夫洗澡都不聽。另外黃男長期工作不穩定,沉迷電腦遊戲,家中經濟重擔都落在妻子身上,黃男還懷疑妻子不貞,隨時以電話監控妻子、檢查手機外,甚至到妻子公司站崗,並打電話騷擾妻子的男性友人。黃妻庭訊時表示,今年四月她開車送孩子到學校,發現後車廂好像有重物,停車打開,赫然發現黃男帶著相機躲在裡面,她問黃幹什麼?黃竟說:「我要看妳去哪裡,如果妳開去賓館就好笑了」黃妻還指控,今年四月底,她被丈夫家暴受傷後,丈夫竟在三更半夜因細故對她咆哮,還強迫行房,她因身上有傷推拒,丈夫竟將她拉下床強脫褲子硬上,兩個小孩聽到聲響跑來察看,目睹不堪的一幕。

#為什麼不洗澡?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1. 懶惰或缺乏時間:有時候,人們可能因為忙碌或懶惰而不願意花時間洗澡。這可能是因為工作壓力大,時間不足,或者只是偷懶而不願意進行身體清潔。

2. 心理精神健康問題:有些人可能因為憂鬱、焦慮或其他心理精神健康問題而無法照顧自己的基本衛生需求,包括洗澡。這可能需要專業的心理精神健康醫療團隊介入協助處理改善。

3. 特殊情況:某些情況下,人們可能無法洗澡,例如生理疾病狀況、行動不便或環境限制等。這些情況可能需要特殊的照顧或設施。

4. 個人習慣和文化:不同的文化和個人習慣可能會影響洗澡的頻率和方式。有些人可能認為每天洗澡是必要的,而其他人則可能認為不需要每天都洗澡。

#不洗澡 要離婚的理由

不洗澡可能會成為夫妻關係中的問題,但通常情況下,要以不洗澡作為離婚的唯一理由是不夠充分的。離婚通常需要更嚴重的問題和不可調和的分歧,例如:

1.  不可調和的性格衝突:夫妻之間的性格衝突可能會導致關係破裂。這可能包括爭吵、不尊重、暴力或精神虐待等問題。

2.  不忠誠:外遇或不忠誠的行為是許多離婚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3.  經濟問題:金錢問題、財務不和、債務問題等可以導致夫妻之間的壓力和分歧。

4.  不和諧的生活方式:如果夫妻之間的生活方式、價值觀或目標不一致,可能會導致關係破裂。

5.  沒有溝通或解決衝突的能力:夫妻之間的溝通困難和解決衝突的能力不足可能會導致問題積累,最終導致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夫妻關係都是獨特的,離婚決定通常是個人情況和價值觀的結果。最終的決定應該是仔細考慮和權衡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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