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視的制定要注意不要適得其反!

【楊聰財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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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授

-臨床教授

 

@本篇重點

1制定反歧視法是有重要目的

2訂定反歧視法要注意定義明確、包容性、配討措施

3反歧視法也要注意缺點

    台灣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日前邀請中國央視前記者王志安上節目談台灣選舉,發言涉及歧視身心障礙者,引發爭議。對此,許多民間團體在2024125日表示,歧視言論並非言論自由,希望反歧視法盡速立法通過,讓日常生活、商業領域的歧視行為皆有法可管。因為台灣是講求民主法治的國度,而且也要兼顧全部社會民眾主觀性的心理思維。本人試從相關專業角度去探討反歧視法相關議題。

   

#反歧視法制定的目的

反歧視法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公民在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中不因其種族、性別、宗教、年齡、性取向、殘疾狀況或其他特徵而遭受歧視或不公平待遇。這些法律旨在保護個人的權利和尊嚴,促進社會公平和平等,並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平等地享有基本權利和機會。通過制定反歧視法,政府和立法機構希望創建一個包容、公正和平等的社會環境,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和不平等對待,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

 

#訂定反歧視法要注意的事情

        訂定反歧視法時,需要考慮以下事項:

1.  明確定義:清晰界定各種歧視行為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種族、性別、宗教、年齡、性取向、殘疾等方面。

2.  包容性:法律應該涵蓋盡可能多的歧視形式,以確保所有人都受到平等保護,不論其背景或身份。

3.  禁止原則:明確禁止所有形式的歧視,無論是在就業、教育、住房、公共服務還是其他領域。

4.  明確的救濟措施:確定被歧視者可以通過什麼途徑尋求救濟,包括投訴程式和法律程式。

5.  執行機制:確保有有效的執行機制來審查、調查和制裁違反反歧視法的行為。

6.  宣導教育:通過宣導和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對歧視問題的意識,促進文化多元和包容性。

7.  配套措施:考慮到不同群體的特殊需求,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例如積極行動計劃、平等機會政策等。

8.  與其他法律相協調:確保反歧視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相協調,例如勞工法、刑法等,以確保一致性和有效性。

9.  監督和評估:建立監督機構負責監督法律的執行情況,並定期評估法律的效果,根據需要進行修訂和改進。

10. 公眾參與:在法律制定過程中,積極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反映各方利益,提高法律的可接受性和可執行性。

 

#訂定反歧視法的缺點

    反歧視法的訂立是為了保障各個群體的權利,但是這樣的法律也可能存在一些缺點,包括但不限於:

1.  法律執行的不確定性:某些情況下,反歧視法可能會因為解釋不清晰而造成執行上的不確定性,導致法律的適用受到影響,甚至可能引發法律糾紛。

2.  涉及言論自由:有時,反歧視法可能與言論自由產生衝突。一些人可能會主張他們的言論受到了反歧視法的限制,進而影響了他們的表達權利。

3.  形成虛假的安全感:雖然反歧視法的訂立旨在保障各個群體的權利,但有時人們可能會因為法律的存在而產生虛假的安全感,認為問題已經得到解決,而忽略了實際存在的歧視問題。

4.  法律濫用的可能性:某些情況下,反歧視法也可能被部分人濫用,用以追究不當的法律責任或者進行不公平的訴訟,對於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5.  影響企業運作:反歧視法的執行可能對企業的運作產生影響,特別是在招聘、僱用以及營運等方面可能需要額外的成本和程序來符合法律的要求,進而增加了企業的負擔。

總的來說,反歧視法的訂立雖然有助於保障各個群體的權利,但也需要在執行中注意解決可能存在的缺點和問題,以確保法律的效果最大化,並減少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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