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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14  台灣繼ME TOO後的人權議題 職場霸凌  【楊聰財專欄】

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授

-臨床教授

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

-敦安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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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對台灣某大公務機關處長對下屬進行職場霸凌的情況時,應採取以下多層面的處置措施,確保公平正義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下處置建議分為對處長與被霸凌的下屬的處理,以及對機構內文化和制度的改進。

 

一、對處長的處置

   

1.  立即停職調查

    •  將涉事處長從現職中移除,以免影響調查公正性。

    •  對其進行公正的內部調查,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獨立調查,避免利益衝突。

   

2.  依調查結果懲處

    •  若確認霸凌事實,應依法依規進行處分,例如行政懲戒(記過、降職或免職)、調職或法律責任追究。

    •  如情節嚴重且涉及心理或身體傷害,應啟動司法程序,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

   

3.  要求公開道歉與承擔責任

    •  若事實成立,處長需向受害者及全體員工公開道歉。

    •  要求其參與職場倫理與領導管理相關的強制性訓練或輔導。

   

4.  建立問責機制

    •  檢視該處長在任期間的其他工作行為,確保沒有類似的霸凌事件未被揭露。

    •  追溯上級監管責任,確保整個監督體系健全。

 

二、對被霸凌的下屬的處置

   

1.  提供心理支持與復原機制

    •  安排專業心理諮詢,協助受害者處理因霸凌造成的心理創傷,必要時提供醫療資源。

    •  保障受害者的隱私權,避免因事件曝光造成二次傷害。

   

2.  調整工作環境與安排

    •  若受害者因工作環境不安全感而感到壓力,可協調改變其工作崗位或部門,並確保其不會再次受到不公平對待。

    •  給予受害者合理的工作彈性或請假機會,幫助其恢復心理與工作狀態。

   

3.  提供法律協助

    •  若受害者決定提告或尋求法律救濟,應由機構提供相關法律支援,包括聘請律師、蒐集證據等。

   

4.  定期回訪關懷

    •  對受害者進行後續追蹤,確保其心理健康與職場滿意度不因事件持續受到影響。

 

三、對機構的改善與制度建議

   

1.  設立反霸凌機制與申訴管道

    •  加強機構內部「反霸凌政策」,建立明確的行為準則與懲處規範。

    •  設立匿名申訴機制或員工輔導專線,鼓勵員工舉報霸凌行為。

   

2.  進行職場文化改革

    •  定期舉辦反霸凌、領導倫理、心理健康等相關培訓,提高員工對霸凌行為的辨識能力與防範意識。

    •  鼓勵上司與下屬建立互信、尊重的工作氛圍,避免層級制度中的權力濫用。

   

3.  設立監督委員會

    •  由內部與外部專家組成的監督委員會,定期審視機構內職場環境,確保對員工的公平對待。

    •  委員會需負責調查與監控職場霸凌案件的處理進度,確保透明度與公正性。

   

4.  強化懲戒透明度

    •  在處理結果出爐後,向內部員工公開案件調查過程與結論,建立公信力,讓員工感受到機構對不當行為零容忍。

   

5.  持續監測與評估

    •  定期調查員工滿意度與職場安全感,作為改進組織文化的指標。

    •  建立內部問卷調查,了解潛在的霸凌行為,防患未然。

 

四、對社會的表率與影響

   

1.  發布聲明重申立場

    •  衛生福利部應針對該事件公開聲明,重申對職場霸凌「零容忍」的立場,並表達對受害者的支持。

    •  宣布後續改進計劃,提升公眾對該機構的信任感。

   

2.  鼓勵其他機構參考改進

    •  將事件的處理經驗轉化為政策範例,推廣到其他公務機構與民間企業,全面提高台灣職場環境的安全性。

 

#結論

 

處理職場霸凌事件需要綜合考慮個案、公平性與長遠的機構文化建設。對涉事處長的公正懲處、對受害者的全面支持,以及對機構的制度改進,才能防止類似事件的再發,並保障所有員工在安全、尊重的環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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