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全國十大精神健康新聞事件評論新北國中生遭同學割頸不治事件】之四

法院在包庇壞人?

【楊聰財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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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授

-臨床教授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發生濺血命案!一名15歲郭姓男國中生20231225日中午與另一名楊姓男同學吵架,郭男在爭吵過程中突然拿起彈簧刀揮舞攻擊,造成楊男頸部大量出血、當場沒了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最終在1226日晚間去世。此種誇張、令人不安的事件經過與後續發展過程更是引起全國關注。

 

這起命案是因一名女學生前往楊姓男同學班級尋找好朋友時,被楊姓同學說:「妳又不是我們班的」,這名女學生被死者訓責,因此心生不滿,便找上乾哥哥郭姓同學找上楊男理論。不料,雙方人馬從口角爭執變成拉扯衝突,最終郭男掏出預藏好的彈簧刀朝楊男頸部、頭部狂刺,造成後者命危送醫,重傷不治。

 

警方接案後,立即將兇手郭姓同學及涉嫌教唆的女同學2人依「殺人未遂」送辦,移送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於26日上午裁定男學生收容、女學生責付監護人。由於加害人郭姓同學未成年,有律師表示,郭男服刑完、感化教育後「前科就會被塗銷」;至於民事的部分,因為死者年紀還很輕,餘命照理來說還很長,「涉案兩同學的父母應該是準備要賠到脫褲了」。

 

被害楊姓同學導師122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死者成績優秀、正義感十足,不僅在課業上認真,還積極深入了解課程內容,是難得的好學生;更透露死者升上九年級後變高、變帥,在班上也保持前3名的優異成績,怎料如此優秀的學生竟遭到同學刺死。導師感嘆,「這世界究竟怎麼了?法條規章是否真的在伸張正義,還是一直保護加害者?」也對教學的重責大任產生疑惑。

 

有網友翻出教唆行兇的女乾妹更新了帳號自我介紹內容,裡面寫著「我又沒有教唆人家,又沒有錯,到底是在X敗什麼」;還一直發送限時動態:「怎麼可以這樣,到底為什麼是這樣,新聞講這麼難聽,我什麼話都說不出口,我什麼都不能為你(郭姓同學)辯解。為了我自己進去,你到底在傻什麼,你不應該是這樣的吧!」種種跡象顯示犯後一點也沒有悔改,相關的發文也惹怒一票網友。 行兇的郭姓少年的IG被挖出後,透過郭男好友的IG精選限時動態,竟發現郭男曾拍下好友疑似使用「K盤分裝毒品」的畫面。不僅如此,精選動態還有郭男和好友疑似將毒品捲成菸的畫面,還可發現2人一起在車上吸食「疑似裝有K他命的菸」。

 

#肉搜是違法的?新北地院要求「DcardPTT撤掉貼文」,網民生氣了!

新北地方法院案發後發表聲明,指在DcardPTT等社群媒體上公布涉案少年個資,包括照片和其他詳細資訊等舉動,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所以呼籲社群平台應立即下架相關資料,並要求公眾不要再進行轉發,以免犯法。公告也提醒民眾不得透過媒體或其他公示方式揭露涉及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資料,使閱者可透過該資料足以知悉涉案少年的身份;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以上聲明引起網友眾怒:這個凶手是因為乾妹抱怨被人欺負,便去案發現場發飆,展現「大哥天威」;二位如此惡劣的行徑,我們的法律卻是保護壞人,屢屢警告大家不可以公布他們的相關資訊?以為年紀輕輕便可以為非作歹嗎?不少網友認為行兇少年應重判,也將矛頭對向廢死聯盟,紛紛湧入臉書洗版。

 

根據了解,少年法庭裁定「乾妹」責付家人,手機一併被查扣;但是少女不僅取得別支手機、多次在網路上嗆大家,甚至以新手機聯絡其它目擊同學,指導他們應如何「回答調查」,簡直形同串供。警方獲得祕密證人提供的截圖後,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3條規定,向少年法院法官申請核發同行書,要強制「乾妹」到案說明;怎料申請卻被少年法庭否決,即使後來再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7條的規定二度申請仍被全數駁回。對此,新北地院只回應:「上開新聞所指本院少年法庭就具體個案所為之決定,依審判獨立之精神,本院不予評論。」新北市警方事後又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與串證有關的事證,之所以再次聲請搜索票,對乾妹妹使用的手機和通訊軟體蒐證,是認為這位女孩涉案情節與犯行恐將升高,「有急迫查明之需」、「尚有討論空間」。另有知情人士透露,「乾妹」在網路的嗆聲發言屢屢引起爭議,為避免影響「乾妹」的安危,警方若能透過搜索掌握某些證據,聲請收容「乾妹」,亦是對她的一種另類保護方式。

#「乾妹」被強制收容!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新北院於202414日約談「乾妹」進行筆錄製作、15日同意警方查扣其手機,並在18日傳喚「乾妹」出庭說明,訊後已正式被裁定收容。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指出,涉案少女在調查期間仍涉及不良偏差的行為,同時有串供之虞,家庭管教功能不佳,故原責付顯然不適當,所以該予以收容

    整個閱讀起來,怎麼讓人感覺:台灣是犯罪者的天堂!法律和廢死聯盟是在保護壞人?已經確定死刑的犯人,法務部卻待忽職守,不執行死刑槍決,讓社會黑道壞蛋更加囂張!是可忍 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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