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本能 -2 【楊聰財專欄】

 

#參考資料

-《語言本能》讀後心得:為什麼語言是種本能?

 

書名:語言本能:人類語言進化的奧秘 (簡體版)
原文書名: The Language Instinct: How the mind creats language
作者: 史蒂芬.平克, Steven Pinker
翻譯:歐陽明亮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05/01

 

語言本能:探索人類語言進化的奧秘(最新中文修訂版)

The Language Instincthow the mind creates language

作者: 史迪芬.平克 原文作者: Steven Pinker

譯者: 洪蘭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15/12/05

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授

-臨床教授

-敦安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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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本能 instinct 的理由:

平克在書裡引用了非常多的發展心理學、認知神經科學,以及演化心理學上的證據來支持他的論點 (4-11)。在此我整理出幾個核心的理由。

1. 複雜語言的普世性

因為觀察到世界上各種語言的的複雜性是種普遍現象,所以有人開始懷疑語言其實不是文化產物、而是人類特殊本能的產物。因為不同社會所創造出來的文化會有不同的精細複雜度的差異,像是工業化的西方社會已經在使用電腦和家電了,但原始部落還停留在鑽木取火的階段。但這種差異並沒有出現在語言上,所有的語言,不管是高度文明的社會或是遠始部落所使用的語言都一樣很複雜。例如語言學家瓊.布蕾絲南 (Joan Bresnan) 以坦桑尼亞山間村落裡的奇溫久語(Kivunjo:班圖語﹝Bantu﹞的一種)的結構,和英語,這種「在英格蘭及它以前的殖民地使用的西方日耳曼語言」進行結構上的比較。她發現在奇溫久語中,有一種對應的構式被稱為「涉用格」(applicative),它與英語中的與格有相似之處,「它們之間就像是象棋與跳棋的關係」。 平克自己也在一些所謂原始部族的語言中發現了許多類似「與格與涉用格」的精細構造,例如徹羅基族人(北美印第安種族之一)擁有一套精密的代詞系統,能夠靈活地表達各種含義。

平克認為我們的社會過分低估了人類的語言能力,我們以為勞工階層或是受教育不夠的中產階級所使用的語言是簡單粗糙的,但這其實是一種錯覺,來自於我們在聊天時太過輕鬆自在,所以讓使用者根本沒有察覺到語言背後的複雜機制。人們對於隱藏在語言下的機制視而不見,反而斤斤計較語言的外部包裝和樣式搭配 (the trim packages and color schemes)。主流方言和地方方言之間的某些細微差別被上升到所謂的「正確語法」(proper grammar) 的高度,比如「isn’t any」與「ain’t no」、「those books」與「them books」、「dragged him away」與「drug him away」。但它們其實與語法的精密程度並無絲毫關係。事實上,把標準英語 (Standard English, SAE) 稱為「語言」而把跟其他變體稱為「方言」,也是種誤導。這種認為非標準英語的方言在文法上有缺陷的迷思非常普遍。以美國黑人的英語為例。在1960年時,一些立意良好的教育心理學家宣稱,美國的黑人小孩因為在文化上的被剝奪,使得他們缺乏真正的語言,並且侷限於「非邏輯的表達方式」(non-logical mode of expressive behavior)。但語言學家表示美國黑人英語 (Black English Vernacular, BEV) 有屬於他們自己的一套規則,所以並不是沒有邏輯的表達。例如,「you ain’t goin’ to no heaven」,是一種「否定一致」的規則(negative concord:或譯「否定協合」、「否定句式」),在許多其他語言都有出現,例如法文(ne…pas)。
    再者,BEV的文法允許使用者隨意刪除繫詞 (If you bad.);這並不是隨機的偷懶,而是個系統性的規則,幾乎等於 SAE 中的縮寫規則(contraction rule),把「He is」縮寫為「He’s」;「you are」縮寫為「you’re」;「I am」縮寫為「I’m」。 甚至我們比較一下語言就會知道,BEV 有些地方比標準英語更精確。例如「He be working」指的是他通常是上班的,或許他是有正職工作;「He working」只是指說話者在說這句話時,他正在工作。但在SAE 裡 「He is working」就無法做這樣的區分。

不過對於死硬派的懷疑論者,如哲學家普特南 (Hilary Putnam) 而言,這根本不是證據。因為他們認為並不是所有普遍存在的現象都是天生的產物。例如可口可樂的存在也很普遍,我們用手吃飯還不是用腳,這也是普遍現象,但不需要說這是本能。因此就算有普遍語法存在,也只是反映出人類經驗的普遍迫切需要和人類訊息處理的普遍限制。語言可以是文化的產物,一旦它被發明了,就會從一個有語言的文化裡,像野火一樣傳播到其他尚未有語言的地區。而這個傳播過程的核心,就是人類具有彈性的智慧,及它一般多功能的學習策略。總括來說,反對者主張不是有普遍性的東西就是天生的。這個普遍性也可能是透過交流而學習到的。所以,語言的普遍性並不一定會推論出天生的語言本能。

為了回應反對者的這個論點,平克要從兒童的語言發展來提供第二項證據。

2. 從無到有的克里奧語 (Creole)

平克主張一個人在兒童時期就能掌握語言這門複雜精專的技能,不用刻意學習,也無須正規教導。人們可以自如地運用語言,而不必瞭解其背後的邏輯和原理,而且每個人的水平都大致相當,沒有質的區別,這顯然有別於其他一些常見的信息處理或智能操作的能力。

而語言本能論的論證焦點是:複雜語言之所以是有普世性的,那是因為兒童其實不斷地在創新它,一代接著一代。不是因為他們比較聰明,也不是因為有人教他們,也不是因為那樣對他們有什麼用,而只是因為他們不由自主。最好的證明就是去看人們如何從無到有地創造出一個複雜精密的語言。這個實際的例子就是大西洋的奴隸與南太平洋的契約傭工所創造出來的語言。這些言語不通的人需要相互交流才能完成工作,但卻沒有機會去學習彼此的語言,因此,他們會發展出一種臨時用語,即「皮欽語」(Pidgin(注:台灣繁體版翻譯成「洋涇濱」,但是洋涇濱其實是上海的一條小河流名,原指舊時在該地區的洋行職員、小販、人力車夫等混雜上海話的蹩腳英語,後泛指不純正的英語。不過我認為還是採用「皮欽語」這個翻譯比較恰當)。皮欽語吸收了殖民者或種植園主所用語言中的大量詞語,語序排列變化多端,且缺乏一定的語法規則。有時,皮欽語可以成為一種通用語,並且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其形式也變得日益複雜,例如現在南太平洋地區所使用的「皮欽英語」(Pidgin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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