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要面對的法律問題

【楊聰財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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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授

-臨床教授

-敦安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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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林姓小三與有婦之夫發生婚外情,還替對方產下一子女,使得2022年人夫突然獨自搬出住處,還向法院訴請離婚。元配在談離婚的過程中意外發現小三身分,還發現小三在IG發文稱「868個日子,哭過也效果,人情冷暖,已無所謂」,怒求償精神慰撫金25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判准70萬元。

一名人妻美美(化名)懷疑丈夫的小三為他生下女兒,憤而提告並求償80萬元。雖然小三否認到底,但法官檢視她的手機基地台位置與美美丈夫比對,出現高度重疊,且2人有7天都在醫院。法院最終認定小三與丈夫出現「超友誼行為」,確實侵害美美配偶權,判她賠償美美40萬元。

#通姦除罪化原因是什麼?

    通姦在許多國家或地區被除罪化的原因通常涉及對個人隱私權、自由權的尊重,以及現代法律與社會價值觀的變遷。以下是一些通常被提及的理由:

1.  個人隱私權的保護:許多法律專家和人權組織認為,成年人之間自願的私人性行為屬於個人隱私範疇,應該受到保護。將通姦定罪視為對個人自由和隱私權的不必要干預。

2.  性別平等:一些地方的通姦法律被批評為性別歧視,因為它們往往對女性施以更嚴厲的懲罰,或是在實際執行上對女性不公。除罪化被視為促進性別平等的一步。

3.  法律與道德區分:社會逐漸認同法律不應該用來強制執行道德標準,特別是當這些標準涉及成年人的私人行為時。通姦除罪化體現了法律應該專注於保護公共利益和個體不受傷害的原則。

4.  促進公平和正義:通姦罪的存在可能導致法律系統被濫用,例如用於威脅或敲詐。此外,通姦案件的調查和起訴可能侵犯個人隱私,且往往很難證明。除罪化有助於減少這些不公平和濫用情況。

5.  社會和文化觀念的變遷:隨著社會對婚姻、性關係和個人自由的看法逐漸開放和多元化,許多人認為通姦應該被視為個人和家庭的私事,而不是法律應該干預的領域。

6.  國際人權標準:國際人權組織和條約,如聯合國,越來越多地強調個人隱私權和自由權的重要性,呼籲各國尊重這些權利,包括通過廢除限制成年人私人性行為的法律。

#通姦罪沒了還能告妨礙家庭?

台灣在20205月將通姦罪從刑法中除罪化,意味著通姦不再是一項刑事犯罪。然而,這不代表在道德和法律上對於婚姻忠誠的要求有所改變。雖然通姦罪被廢除,婚姻中的不忠行為仍可能觸及其他法律問題,例如妨礙家庭和賠償責任。

在通姦罪除罪化之後,被害配偶仍有權透過民事訴訟來追求損害賠償。這通常是基於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規定,尤其是妨礙家庭和感情損害的賠償。妨礙家庭罪是指故意破壞他人家庭關係的行為,這在民事訴訟中可作為索賠的基礎。

要求賠償通常需要證明幾個要素,包括不法行為(例如與有配偶的人發生關係)、造成的損害(如精神苦楚)、以及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賠償金額將由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因此,雖然通姦不再是刑事犯罪,但在民事領域,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仍可能面臨法律後果,包括賠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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