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菸防法》三讀通過!禁電子煙、嚴管加熱菸 吸菸年齡上修至20歲 重要事件紀錄
【楊聰財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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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授
-臨床教授
-敦安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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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近來如火如荼進行法條審訂,在2024年4月12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法,確立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大專院校全面禁菸等,並且也將法定吸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 《菸害防制法》15年未修法,歷經5次朝野協商,今日終於三讀通過修正部分條文,從嚴限制菸品販售與購買。其一,原先法定吸菸年齡18歲,將上調至20歲,任何人也不得供應菸品給未滿20歲人口。 另外,為因應未滿20歲不得吸菸,各大專院校也將嚴禁吸菸,並且明文納入各級學校,包括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等禁菸,室內酒吧與夜店也在此限。 此外,之前爭議頗久的電子煙與加熱菸,電子煙列「類菸品」未來將全面禁止,加熱菸則是嚴管,加熱菸菸體及加熱器(載具)須事先申請才能進口,販售限制同傳統菸品,不得以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等方式販售,開放式貨架亦禁止,違者可處1萬至5萬罰鍰。營業場所也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 「類菸品」部分,針對其組合元件,及未經許可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若違規製造、進口、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可處1,000萬至5,000萬罰鍰;非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其他業者或自然人涉製造、輸入等,則罰5萬至500萬元罰鍰。並且以上行為皆可令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屆期未完成者按次處罰。 此外針對廣告部分,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若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及未經許可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將處40萬至200萬罰鍰;非業者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則處20萬至100萬罰鍰。上述行為同樣皆可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另外,菸品之包裝,將從過去規定容器最大面積35%須標示「吸菸有害健康」圖文警示語,調高至50%。若違反圖文標示規定,可處製造商或輸入業者100萬至500萬罰鍰並令其回收退運,未回收退運按次處罰且得銷毀菸品,販賣者也會面臨罰則。 而法條也禁止菸品加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添加物,因此未來包括頗受年輕人喜愛的涼菸(薄荷菸)、水果口味之菸品或於濾嘴加入晶球等,都可能將走入歷史。 《菸害防制法》相關修正條文,將自公告後1個月實行,圖文警示及加味菸部分則為公告1年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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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拒菸聯盟】「菸害防制法」實施滿周年 新法七大重點體檢半數不及格 台灣拒菸聯盟」呼籲政府硬起來
即將在520上任的賴清德總統正在大推「健康台灣」國政願景,宣示其任內要為台灣人的健康做出更多貢獻。然而在「菸害防制法」新法將於3月22日實施屆滿周年之際,「台灣拒菸聯盟」檢視國健署去年3月公布的「菸害防制新法七大重點」實施成效,卻發現其中半數以上(四項)被評為「不及格」、三項「待加強」。 依據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推估超過7.9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超過1.6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加熱菸。試問,若是放任青少年陷入菸害危機,如何能落實賴總統「健康台灣」的願景? 「台灣拒菸聯盟」成員團體代表特別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健康台灣」不要成為口號,勿讓菸商帶風向,政府要硬起來,落實台灣菸害防制法、真正維護年輕人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