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新精神衛生法【楊聰財專欄】

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授

-臨床教授

-敦安基金會執行長

http://www.yang1963.com.tw/  楊聰財醫生心理衛教中心】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3256924385

 

https://panel.pixnet.cc/#/articles/list?per_page=40

 

https://www.tiktok.com/@yentai081263

 

https://www.tiktok.com/@yang1963tw

 

https://www.tiktok.com/search?

q=%E6%A5%8A%E8%81%B0%E8%B2%A1%E9%86%AB%E5%AD%B8%E5%8D%9A%E5%A3%AB&t=1708934571788

 

#台灣最新精神衛生法修法內容

台灣最新的《精神衛生法》修正案已經通過三讀,重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推動心理健康促進:強化心理健康教育和推廣。

2.  建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增加社區支持資源。

3.  加強疑似病人通報:完善預防和危機處理機制。

4.  強制住院採法官保留:確保法律程序和病人權益。

5.  防止精神病人汙名化:保障精神病人權益,促進社會融入。

這些修正旨在提升精神病人的醫療照護及人權保障,預計在總統公布後兩年內施行 (衛生福利部)

 

#精神疾病個案進行 到宅預防性醫療

精神疾病患者的到宅預防性醫療是指專業醫療人員到患者家中提供醫療和護理服務,以預防和管理精神疾病的惡化。這種服務對於那些行動不便或不願意前往醫療機構的患者特別有幫助。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到宅預防性醫療中的服務項目:

1.  心理諮詢和治療:專業心理醫生或心理治療師提供面對面或線上心理諮詢,幫助患者處理情緒問題、壓力和其他心理困擾。

2.  藥物管理:醫療人員定期到家中給予患者處方藥物,並監控其用藥情況,以確保患者按時服藥,並減少副作用的風險。

3.  健康評估:醫護人員定期進行身體和心理健康評估,了解患者的健康狀況,並根據需要調整治療計劃。

4.  社交支持:提供社交支持服務,幫助患者建立和維持社交關係,減少孤獨感和社會隔離。

5.  家屬教育和支持:為患者的家屬提供教育和支持,幫助他們理解和應對患者的精神疾病,並學會提供適當的照顧。

6.  緊急應對:在緊急情況下,醫療人員可以快速到達患者家中,提供即時的醫療和心理支持。

這些服務的目的是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質量,減少住院次數,並促進他們的康復過程。

 

#台灣最新精神衛生法修法 如何進行 加強疑似病人通報:完善預防和危機處理機制。具體包的內容和規定條文

    台灣最新的精神衛生法修法主要集中在加強疑似病人通報、完善預防和危機處理機制。以下是修法的具體內容和規定條文:

1.  強化疑似病人通報機制:新的修法要求醫療機構、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等部門在發現疑似精神病患者時,必須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干預和處理。

2.  完善預防機制:修法增加了社區精神健康服務的覆蓋範圍,強調早期介入和預防措施,目的是減少精神疾病的發生率。社區服務將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篩查和早期治療等措施。

3.  危機處理機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危機處理流程,包括危機干預、應急處理和事後跟進。當患者出現危機狀況時,相關部門應迅速反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心理支持。

4.  強制住院條件:修法進一步規範了強制住院的條件,強制住院必須經過嚴格的評估和批准程序,以保障患者的權益和安全。

5.  社區康復支持:強調社區康復的重要性,鼓勵社區建立支持系統,幫助患者恢復社會功能,重新融入社會。

這些修法的目的是提升台灣精神健康服務的質量,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權益,並減少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污名化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Give2Asia) (The Borgen Project)

 

#台灣今年年底要實施的精神衛生法 進行精神疾病個案強制就醫 強制住院 規定 罰則 用中文回答

台灣今年年底將實施的《精神衛生法》修正案,針對精神疾病個案的強制就醫和強制住院做出了明確規定和罰則。以下是該法案的主要內容:

1.  強制就醫:

o   當精神疾病患者在公共場所出現危險行為或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風險時,經過精神科醫師評估,認定需要接受治療的,可以實施強制就醫措施。

o   強制就醫的決定需要經過專業醫療團隊的審核,並且患者的家屬或法定代理人應被通知。

2.  強制住院:

o   精神疾病患者在接受評估後,如果被認為需要住院治療並且不願意配合,醫療機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住院。

o   法院在接到申請後,應立即安排聽證,並在聽取患者、醫療機構代表及患者家屬意見後做出裁定。

3.  罰則:

o   如果有關機構或人員未依規定執行強制就醫或強制住院措施,將面臨相應的罰則。具體罰款金額和處罰方式將根據違規情節的嚴重程度而定。

o   相關醫療機構如果違反患者權益,將面臨處罰,包括罰款和吊銷執業許可。

這些措施的實施旨在保護精神疾病患者及周圍人的安全,同時也確保患者能夠接受必要的醫療照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楊聰財精神社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