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有助掌握自己 PSYCHOLOGY 人際溝通分析理論 TA TRANSACTIONAL ANALYSIS 分析自殺及其治療 5 【楊聰財專欄】
@參考資料
https://www.nhu.edu.tw/~lifedeath/data/%A4%E5%C4m/87%A6~%AC%E3%B0Q%B7%7C/TA.html從人際溝通分析理論談自殺及其治療 高明薇
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履歷表小檔案
-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後研究進修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院本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精神醫學/心理健康/成癮障礙 專家顧問
-楊聰才身心診所暨心理衛生中心 院長
-專業社會心理學教授
-臨床教授
-敦安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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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TA對自殺個案的治療方式
一、訂定保護合約
TA應用在心理治療上是相當有成效的,通常治療一開始,治療師與案主一起進入建立合約的過程,共同訂出對整個治療過程的期望,亦即想要達成的具體目標,合約並不保証治療一定成功,只是明確的表達,澄清彼此期待、責任範圍,且共同擁有、達成這份合約。
對有自殺傾向的案主,首要之務就是訂定一個保護合約。自殺是一個危險,當案主提到自殺或治療師覺察到案主有自殺的想法時,必需保護案主,先訂一個“不自殺”的合約,治療師可要求案主做下面的陳述:
- 在任何情況下我絕不傷害或放棄自己的生命。
- 在任何情況下我絕不傷害或奪取別人的生命。
- 我不要精神錯亂。
- 我要過一個充實、快樂和健康的生活。
這份合約是由案主的成人自我狀態宣示,治療師可提醒案主的兒童自我參與、同意這個協定,請其父母自我監督,所以這一份合約和案主的每一個自我狀態都進行過協商了,案主要控制自殺或殺人的衝動,並保証為了自己的緣故,在治療合約期間,可能是一星期、一個月之間,絕不會自殺或殺人。
在訂定不自殺合約時,治療師要注意案主是否還有抗拒,如不一致的身體語言,在說肯定的話時卻否定的搖頭,或聲音微弱,或出現排斥治療師的手勢;用模稜兩可、不確定的語詞「我想我可以說我不會自殺」。嚴重憂鬱的人可能會音調平板地重複治療師要他說的話,或是雖然同意卻顯得坐立不安,這些情形顥示案主並沒有決心訂不自殺的合約。治療師可檢視這些線索並與案主討論,詢問“你真要這樣做嗎?”、“你現在的感覺怎樣?”
當一個人確定在合約期間內不會去自殺時,他的感受常常會有所改變,可能會有兩種感覺,一是釋放,因為從長久以來「死或不死」的掙扎中跳出來而如釋重負,那些隱藏的、有威脅的事被處理了。一是失落,原來的兒童自我的想法“當事情太糟時,我一直可以以自殺來得救”,現在可能因為失去一條逃避問題的管道而覺得失望、擔心,像是少了什麼他一直擁有、很寶貴的東西一樣。但不論是那一種情形,他的聲音通常會變得較有力,姿態也變得較有生氣。
若是治療師不確定案主能不能堅持不自殺的合約,可以請案主想像他離開諮商室,到下次再來治療之間會做些什麼?想什麼?有什麼感受?只要有些憂鬱的跡象或自殺的念頭,治療師可以引導案主“怎麼做可以使自己活下來?”,有那些人、資源可用,及討論若找不到時他會怎麼做。剛開始案主也許只願意訂一個短期合約,治療師要在時限到之前另訂新約並繼續治療,若案主不願承諾不自殺,則治療師需要採取一些保護措施,如考慮讓案主入院治療、給予藥物治療(透過精神醫師的建議)、儘可能要求案主在危急時能打電話給你或有關的機構、約定一種方式,使當事人在非診療時間裏能打電話給你,以監視他的情緒狀態,必要時可考慮託付列管。
有了保護合約之後,治療師會先了解他的生活現況,是那些未解決的問題使案主想自殺?也許是離婚、破產、失戀、失業、寂寞,或是親友死亡,在案主重新決定不會因為這些問題而自殺後,才去處理這些生活中的問題。